各函授站、相关办学学院:
为总结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推广、交流教学改革经验,推进成人教育规范、可持续发展,更好的服务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09—2010年度成人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全校举办成人教育的函授站、办学学院;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函授站和办学学院从事成人教育教学的教师或从事成人教育管理工作一般在3年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函授站的评选条件参照“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函授站评选暂行办法”;
(2)办学学院的评选条件参照“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办学学院评选暂行办法”。
2、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参照“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
三、奖励办法
1、本次评选设集体奖和个人奖;
2、本次奖励采用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先进集体的申报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
1、先进集体由各函授站、办学学院根据相关办法开展自评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2、先进工作者由各函授站根据相关办法组织自评、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7日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书面材料(表格)和电子文档报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姚翔宇(收)
邮编:250100
联系人:王斌 姚翔宇
联系电话:0531—88369686 18663766196
电子邮箱:sdce@sdu.edu.cn
相关附件:
1、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函授站评选暂行办法
2、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办学学院评选暂行办法
3、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
4、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函授站申请表
5、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办学学院申请表
6、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工作者申请表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