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函授站: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请各办学学院和函授站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做好成人教育招生计划的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5月2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山东大学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送我院教学部,同时将计划申报表报送电子文档至crjxb@sdu.edu.cn。
基本要求:
1、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及类别须与教育部所颁布的专业名称及类别相一致(专科各专业参照高职高专的专业目录,本科各专业参照普通本科专业目录)。
2、新设专业须同时报送专业论证报告及教学计划,否则不予审批。
3、办学学院申报的招生计划数须与《2009年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分配》总数一致,并列明各函授站计划数。
4、函授站申报专业须提前与相关办学学院沟通,征得办学学院同意。
5、办学学院拟设置的教学点须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注意事项:
1、禁止函授站私自设立站外站点;禁止委托私人招生和乱承诺。
2、参照2008年招生简章,招生范围为济南市的专业只在济南市招生,函授站不得申报。
联系人:顾国富
联系电话:0531-88369973
继续(网络)教育学院
2009年5月18日 相关附件: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规定 相关附件:2009年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分配 相关附件: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 相关附件:山东大学成人教育函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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